清新区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7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1-03775
项目编号:RJ2021-036
项目名称:清新区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675704.6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新区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75704.6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机械立体停车设备 | 清新区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期)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675704.61 | 12675704.61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1年6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3)提供2021年6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2021年6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①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别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7层)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200
2021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7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一)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供应商可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邮寄,或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yrj2020@qq.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即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二: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7层)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注:①如转账/汇款支付标书款,只接受对公转账【开户名称: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城南支行;账号:44684101040004466】;
②《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请供应商登陆www.qysrj.cn自行下载打印。
注: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各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时须提供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需全程佩戴口罩。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进入现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建设路西二巷5号
联系方式:0763-5818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7层
联系方式:0763-3850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代理机构)
电话:0763-3850289
发布人: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