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清城审批投审[2022]40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协办单位:清城区城乡建设项目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代建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城区富强中路小学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清城区富强中路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代码:2018-441802-82-01-847666
招标人:(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院环西路人民政府大楼2层
(协办单位)清城区城乡建设项目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清远市东城街道澜水中心村增强西大街2号
(代建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3-3929272
地址:清远市东城街道澜水中心村增强西大街2号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63-3850289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10层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股
监督电话:0763-3338792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锦绣西路与富强中路交叉口西南角(清远市消防指挥中心及消防站旁)
四、本工程概算建安费为:12934.72万元,工程建安费预算为:128618301.32元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0832.7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5691.3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2496.78 平方米(计容)、地下建筑面积3194.61 平方米(不计容)。包括 6 栋教学楼(1#教学楼、2#教学楼、3#教学楼、5#教学楼、6#教学楼、7#教学楼)、1 栋综合楼及多功能厅(4#综合楼及多功能厅)、风雨操场(8#风雨操场)、值班室及储存室(10#值班室及储存室)、主席台(11#主席台)、地下室(9#地下室)等。规划办学规模为 48 个班,可招收小学生 2160 人。
六、本工程招标金额:监理费概算价为 183.53 万元
七、资金来源:清城区财政统筹资金。
八、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与招标人要求为准),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监理范围: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甲方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九、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十、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
5、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3名或以上监理员,其中要求:(1)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如注册证书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配置要求,则须同时提供满足专业配置要求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或培训证;(2)监理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注:以上配备的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购买的最近三个月(开标当月不计)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人员中如有退休人员,则该人员所持证书(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上岗证)中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同时须提供退休证和退休返聘劳务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返聘合同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当天),否则该人员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已录入该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处在有效期内;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交。2、查询要求:a.“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b.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c.“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d.“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e.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十二、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十三、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
一、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
二、疫情期间要求:各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放空期间开评标活动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清政务[2020]14号)文要求执行,否则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有权不允许投标人进入交易场所。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清城区城乡建设项目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建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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